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招標文件
我公司現需采購污水公路運輸服務,采用自主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供應商,特邀請貴單位參與投標。
一、招標概況:
(一)項目名稱:污水公路運輸招標;
(二)交貨地點: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3年11月3日14時(北京時間);
(四)開標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二、招標內容: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招標文件是各投標單位編制標書的依據,也是簽定合同的依據,本招標文件將作為合同的附件之一,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技術要求:
1.承運貨物:
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內污水。約3000噸(成分:pH=6~9、COD≤300 mg/L、氯離子≤200 mg/L)。
2.裝貨地址: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3.卸貨地址:江蘇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運輸運距:約5km
5.任務期限:需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0日歷天內完成任務。
三、投標人資質與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經營應具備的合法資質;
(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違法案件當事人投標;
(三)投標人應具備良好的服務能力,要求電話聯系后1小時內必須給予回復,明確解決方案;
(四)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中的單位投標;
(五)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須具備合法工商、稅務登記和道路運輸資質的企業法人單位允許投標。投標方應通過行業主管部門的資質認定,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2.投標單位必須擁有具備合法手續、安全有效的適載車輛,車輛尾氣排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國五及以上標準;
3.具備良好的運輸服務品質與服務態度,具備流暢的信息溝通渠道;
4.開具正規運輸增值稅專用票;
(六)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安全負責人具有安全資格證;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維護和保養,保持車輛和設備技術狀況完好;
3.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建立了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急事故處理機制和應急救援方案;
4.購買相應的安全責任險;
5.運輸車輛應當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道路運輸證》,罐車必須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緊急切斷裝置;
6.車輛駕駛人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七)投標人需提交的資料;
1.投標報價單、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以上資料按順序裝釘,復印件須加蓋投標單位法人公章,并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八)投標及運輸要求;
1.本次招標運輸費報價為運送3000噸污水的綜合總價,報價須包含承運該運輸任務的一切費用,包括:空車往返、過磅費、保險費(含貨物保險)、油費、人員工資、設備折舊、力資費、合理利潤等。凡遺漏工作量,以投標價為準,合同期內不予增補相關費用。招標方全程記錄運次及運輸量,并雙方確認,結算以實際運輸量(磅單重量)為準,即:
2.投標運輸要求:
①中標人要具備抗運輸風險能力和運輸保障能力,必須安全、及時的完成我公司指定的殘留污水的運輸任務,并承擔在運輸途中因各類原因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②中標人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我公司的廠規廠紀,如違反,一切后果由承運方負責。
3.待時費:
承運單位車輛按我公司運輸計劃在正常可卸貨時間內送達到達指定地點,因接收單位原因導致送達后超過12小時未能卸貨的,由招標方與接收單位協調,及時配合卸貨。
四、投標:
(一)報價方式:報價為含增值稅送到價。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票;
(二)付款方式:運輸費以最終以實際運輸量(磅單重量)的綜合總價結算,即:
付款前,中標人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為現匯。報價為含稅價,如有不同請注明。
(三)本項目投標采用線下投標方式進行:
1.采用線下投標應將報價書及相關資料以標袋形式送達,標袋外包裝必須用“封條”密封,封條“格式自定”,另需加蓋公章、法人章,填寫密封日期;在標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方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并于2023年11月3日14:00前,將投標文件及其資料用文件袋封口后并加蓋騎縫章后送達我公司。逾期將作為作廢標處理。
(四)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通訊請密封寄:
公司: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01號
郵編:212006
聯系人:邱海芳
聯系電話:18796000873
(五)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
聯系單位: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新區糧山路88號
聯系人:楊海霞 13921594323
負責人:張兆瑞 18651289917
五、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一)開標
本項目由招標人組織評標小組負責開標工作,確定最終中標人。
(二)評標
1、在能夠滿足招標人技術要求及供貨期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報價最低的一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2、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便于評標小組在開標現場電話聯系。
3、評標小組不得泄露各投標人的報價。
(三)流標
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流標處理,并可將相關投標方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一年內不再接受參與投標工作。
(四)廢標
1.凡投標人不具備生產經營資質的,或投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不符合技術要求條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標人有關要求的問題,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廢標處理。
2、投標人應如實提供符合市場規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報價。如果投標人的報價與市場價格明顯偏離并因此影響了招標活動的公正合理性,損害了招標人的正當利益,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廢標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中標人須在接到中標通知后一周內,嚴格按照標書約定與招標方簽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做好服務工作。對中標人所有違背標書及合同約定的行為,招標人均可持續保留與中標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權利。
(二)中標人不得將業務進行轉包、分包。
(三)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報價投標即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
(四)招標人對違反約定的投標人或中標人將按《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對投標人進行管理考核(詳見附件)。
(五)本次招標解釋權歸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七、違約責任人
(一)中標方因送貨不及時或送貨過程中違規行為從而影響招標方,扣除此趟運輸費用的20%為處罰金,若情節嚴重的按照實際客戶損失進行賠償。
(二)對于合同履行中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江蘇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投標單位全稱)授權(全權代表姓名)(職務、職稱)為全權代表,參加貴方組織的招標有關活動,并對該項目進行投標。
1、投標項目的總投標價(含稅)為- (大寫): 元人民幣;稅率 %。
結算以實際運輸量(磅單重量)為準,即:
2、我方保證遵守招標文件中的全部規定;
3、我方保證忠實地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并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
4、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招標文件,包括招標文件的補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同時完全接受招標文件所有條款。如果招標文件有相互矛盾之處,我方同意按招標方的解釋處理;
5、愿意向貴方提供任何與該項投標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報價或收到的任何報價。
6、對自主公開招標文件的不接受項:
全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投標單位(蓋章):
日期:
附件1
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
(2023年修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凡按國家標準及相關準則或規定組織生產銷售的物資供應商、服務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其資質證照齊全且滿足我司采購要求,均可參與我司組織的招標及比價采購等商務活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索普集團本部各部門,各單位須參照本規定要求,制定本單位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并報集團商務合作部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三條 職責分工
1.使用部門:負責提供技術參數或提出服務要求,對采購物資或服務的質量進行驗收,對供應商所供貨物在使用效果、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評價。
2.管理部門:負責監管使用過程,對標的物樣品或試供原料的質量進行檢驗,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術要求。
3.采購部門:負責通過線上或線下途徑不斷開發有能力、滿足公司所需物資或服務的供應商,對目標供應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貨期、價格等作為篩選的依據進行資格初審,收集供應商資料并建立檔案。
4.監管部門:負責對采購流程的合規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供應商負面清單確定流程
第四條 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工作由商務合作部全面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在使用或監管過程中產生的供應商考核意見應報商務合作部統一匯總管理。具體確定流程如下:
供應商評審負面清單制度流程
第三章 供應商積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條 供應商的積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貨質量、交貨周期、售后服務、資質信譽等方面,每項各10分。使用部門、專業管理部門、采購部門、監管部門均可提出書面考核意見。商務合作部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收集匯總,并根據綜合扣分情況將供應商分為合格供應商或負面清單供應商。凡被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自被考核當日起一年內均不得與公司進行合作;凡未被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一年后當年考核扣分自動清零。
1.合格供應商:供應商一年內累計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間,可作為合格供應商繼續開展合作。
2.負面清單供應商:供應商單次供應考核扣分或一年內累計考核扣分達到10分以上(含10分),須列入負面清單供應商,至少于一年內停止與其產生新的合作。
第六條 供應商考核方法
1.質量方面
(1)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經調換未對公司造成影響,單次扣1-3分。
(2)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對公司造成了一定影響,單次扣3-5分。
(3)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對公司造成了嚴重影響,單次扣5-10分。
2.交貨方面
(1)交貨時無質檢報告或合格證等必要資料的,單次扣1-3分。
(2)交貨時未按規定包裝的,單次扣1-3分。
(3)延期交貨,但未對公司造成影響,單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響,單次扣3-5分;造成嚴重影響,單次扣5-10分。
(4)交貨過程中存在故意隱瞞質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單次扣5-10分。
(5)運輸單位未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單次扣1-3分。
3.售后方面
(1)對我公司的售后服務要求不能及時響應,單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響,單次扣3-5分;造成嚴重影響,單次扣5-10分。
(2)售后人員不能及時解決問題,單次扣1-3分。
(3)在質保期之內,拒絕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務,單次扣5-10分。
4.資信方面
(1)中標之后因報價、參數錯誤等原因,經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簽訂,單次扣1-3分。
(2)中標之后拒絕簽訂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單次扣5-10分。
(3)無正當理由未及時開具發票給我方,單次扣1-3分。
(4)未按合同約定價格開票,單次扣1-3分。
(5)注冊信息及基本資質證書不屬實,單次扣5-10分。
(6)因知識產權引起糾紛,單次扣5-10分。
第七條 供應商發生以下情況,將直接列入負面清單,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虛作假、欺詐、故意隱瞞、冒名頂替等行為的。
2.出現串標、圍標、陪標,或者以損害其他誠實競爭者的利益謀求中標的。
3.供應商通過惡意法律訴訟起訴我公司最終被法院裁定為敗訴的。
4.違反廉政協議,滋生腐敗現象的。
第八條 關于無效投訴的處理辦法
根據索普集團招標管理制度,投標人如對投標結果存有異議,可向監管部門提起投訴。但為了維護招標工作的嚴肅性,投標人所提出的投訴一旦被公司認定為無效投訴,單次扣除投訴人3分;如果投標人仍不接受解釋且采取重復投訴,甚至出現捏造事實、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惡意誹謗等嚴重擾亂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惡劣行為,可再扣除投訴人5-10分;投標人對同一事件的無效投訴或一年內累計無效投訴的次數達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情節嚴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負面清單供應商的消除
第九條 已被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通過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產品或服務質量滿足公司要求,原則上自考核滿一年以后,供應商可提出書面申請,經供應商能力確認流程鑒定后方可從負面清單中消除。具體流程如下:
1.供應商提出負面清單消除的書面申請以及針對考核項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關文件材料;
2.商務合作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供應商提供的文件材料進行確認,必要時組織現場考察;
3.商務合作部根據材料確認及考察情況提出建議,經相關部門會簽再報集團分管領導批準以后方可完成負面清單供應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各部門、各單位應努力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供應商負面清單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供應商負面清單的加入和消除總體采取誰加入誰消除的獨立自主處置原則,不同單位對同一供應商一年內的考核扣分累計達到15分以上,由集團商務合作部將其列為負面清單供應商。
第十二條 各部門、各單位對負面清單供應商的加入和消除均應在第一時間報送集團商務合作部,并由集團商務合作部統一在公司指定公告欄中進行公示。對已被某一單位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其他單位在同一時期一律不得再與其開展新的合作;對所有已被累計兩次加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各部門、各單位一律永久性停止與該供應商的合作。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生效,由集團商務合作部負責解釋,原《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試行)》(蘇索企字〔2020〕165號)同時廢止。
附件2
供應商考核表 | ||||||||||||||
時間: 年 月 日 | ||||||||||||||
序號 | 企業名稱 | 供貨產品 | 考核扣分 | 扣分時間 | 總體評估 | 備注 | ||||||||
質量 | 交貨 | 售后 | 資信 | 其他 | 累計 | 合格供應商 | 列入負面清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