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集團《綠色索普》制作招標文件
《綠色索普》是公司對外宣傳、對內宣貫的良好平臺。為滿足宣傳需要,更好地塑造企業形象,同時達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對《綠色索普》的制作進行招標。
一、招標概況
(一)項目名稱:索普集團2023——2026年度《綠色索普》制作招標:具體合作時間:2023年8月28日——2026年8月27日(合同一年一簽,雙方合作無異議繼續續簽)。
(二)投標截止時間2023年8月17日12時(北京時間)。
(三)開標時間2023年8月17日14時(北京時間)。
(四)開標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二、工作要求
1.工作內容:《綠色索普》的排版、印刷
1.1設計要求: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排版設計,專業技術強,人員流動性??;
1.2期刊數:計劃每月1期,每年約12~15期;版式:8開4版;數量:每期500份;
1.3印刷:全彩色,要求文字清晰,色彩鮮明,無異味;紙張:新聞紙;
2.對投標單位的要求
2.1為排版交流便利,投標單位的設計場所需距離索普集團20分鐘車程之內;
2.2能主動服從我方對報紙排版的修改,積極配合加班,服務態度好;
2.3能將我方業務優先設計,第一時間回應;定稿后第一時間安排印刷,次日送貨上門;
2.4投標單位需為獨立企業法人機構,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書。
2.5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無行業處罰等不良行為記錄。
2.6投標單位具備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7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視覺形象設計制作經驗,擁有6年以上國有企業類似宣傳品的制作經驗。
3.付款、結算要求
每季度開票一次,制作商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付款方式為現匯。
三、投標方資質及要求
1.投標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
2.投標方守法誠信、信用良好,無重大違法行為。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書包括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備查。需提供投標授權人證明、業績證明。
2.投標書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印刷報價等,同時提供6年以上國有企業類似宣傳品的制作佐證材料。
3.報價總價及明細(含稅價,注明稅率、支付方式),并蓋章。投標報價應以人民幣報價。
4.投標人應準備投標文件一份。
五、投標
(一)報價方式:報價為含增值稅價,須注明稅率。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票;
(二)付款方式:增值稅專用發票到30個自然日內付款,付款方式為現匯。
(三)本項目投標通過線下方式進行:
采用線下投標應將報價書及相關資料以標袋形式送達,標袋外包裝必須用“封條”密封,封條“格式自定”,另需加蓋公章、法人章,填寫密封日期;在標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方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投標文件還應包括正副本各1份,并要求在投標截止日之前送達,逾期將作為作廢標處理。
(四)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通訊請密封寄:
公司: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01號
郵編:212006
聯系人:郭峰炎
聯系電話:13921593024/88995128
(五)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
聯系單位: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商務合作部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01號
郵編:212006
聯系人:郭峰炎
聯系電話:13921593024/88995128
六、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一)開標
本項目由招標人組織評標小組負責開標工作,對各投標人報價進行評標,確定最終中標人。
(二)評標
評標按公平競爭的原則,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評標小組評標,中標方式為:
1.在符合招標方要求的前提下,單期報價最低投標單位確定為中標人。在最低投標價格相等情況下,原長期合作單位優先。
2.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便于評標小組在開標現場電話聯系。
3.為防止合同未到期而因故終止,投標人的報價將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進行排位,以作為下一順位中標人替補的依據(按順序依次征詢投標人是否同意按中標人的中標金額簽定中標合同,若有投標人同意,則替補為正式宣傳制作合作單位,以此類推,直到有投標人愿意在剩余的合同期內與我司簽定宣傳制作合同為止)。
4.如宣傳制作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我公司有權選擇重新招標。
5.對未中標的單位,不另發通知,投標資料不予退回,作為優先備選合作方資料保存。
(三)流標
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流標處理,并可將相關投標方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一年內不再接受參與投標工作。
(四)廢標
凡投標人不具備生產經營資質的,或投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不符合技術要求條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標人有關要求的問題,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廢標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中標人中標以后應嚴格按照標書約定與招標方簽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做好物資供應和服務工作。對中標人所有違背標書及合同約定的行為,招標人均可持續保留與中標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權利。
(二)投標人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列入招標人供應商負面清單。
(三)投標人對所供產品所引起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由投標人承擔一切后果,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報價投標即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標人對違反約定的投標人或中標人將按《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對投標人進行管理考核(詳見附件)。
(六)本次招標解釋權歸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商務合作部所有。
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
(投標單位全稱)授權(全權代表姓名)(職務、職稱)為全權代表,參加貴方組織的招標有關活動,并對該項目進行投標。
1.投標價(含稅)為單期 元人民幣,(大寫): ;稅率 %;
2.我方保證遵守招標文件中的全部規定;
3.我方保證忠實地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并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
4.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招標文件,包括招標文件的補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同時完全接受招標文件所有條款。如果招標文件有相互矛盾之處,我方同意按招標方的解釋處理;
5.愿意向貴方提供任何與該項投標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報價或收到的任何報價。
全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投標單位(蓋章):
日期:
附件1
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
(2023年修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凡按國家標準及相關準則或規定組織生產銷售的物資供應商、服務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其資質證照齊全且滿足我司采購要求,均可參與我司組織的招標及比價采購等商務活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索普集團本部各部門,各單位須參照本規定要求,制定本單位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并報集團商務合作部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三條 職責分工
1.使用部門:負責提供技術參數或提出服務要求,對采購物資或服務的質量進行驗收,對供應商所供貨物在使用效果、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評價。
2.管理部門:負責監管使用過程,對標的物樣品或試供原料的質量進行檢驗,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術要求。
3.采購部門:負責通過線上或線下途徑不斷開發有能力、滿足公司所需物資或服務的供應商,對目標供應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貨期、價格等作為篩選的依據進行資格初審,收集供應商資料并建立檔案。
4.監管部門:負責對采購流程的合規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供應商負面清單確定流程
第四條 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工作由商務合作部全面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在使用或監管過程中產生的供應商考核意見應報商務合作部統一匯總管理。具體確定流程如下:
供應商評審負面清單制度流程
第三章 供應商積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條 供應商的積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貨質量、交貨周期、售后服務、資質信譽等方面,每項各10分。使用部門、專業管理部門、采購部門、監管部門均可提出書面考核意見。商務合作部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收集匯總,并根據綜合扣分情況將供應商分為合格供應商或負面清單供應商。凡被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自被考核當日起一年內均不得與公司進行合作;凡未被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一年后當年考核扣分自動清零。
1.合格供應商:供應商一年內累計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間,可作為合格供應商繼續開展合作。
2.負面清單供應商:供應商單次供應考核扣分或一年內累計考核扣分達到10分以上(含10分),須列入負面清單供應商,至少于一年內停止與其產生新的合作。
第六條 供應商考核方法
1.質量方面
(1)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經調換未對公司造成影響,單次扣1-3分。
?。?)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對公司造成了一定影響,單次扣3-5分。
?。?)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對公司造成了嚴重影響,單次扣5-10分。
2.交貨方面
(1)交貨時無質檢報告或合格證等必要資料的,單次扣1-3分。
(2)交貨時未按規定包裝的,單次扣1-3分。
(3)延期交貨,但未對公司造成影響,單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響,單次扣3-5分;造成嚴重影響,單次扣5-10分。
(4)交貨過程中存在故意隱瞞質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單次扣5-10分。
(5)運輸單位未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單次扣1-3分。
3.售后方面
(1)對我公司的售后服務要求不能及時響應,單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響,單次扣3-5分;造成嚴重影響,單次扣5-10分。
(2)售后人員不能及時解決問題,單次扣1-3分。
(3)在質保期之內,拒絕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務,單次扣5-10分。
4.資信方面
(1)中標之后因報價、參數錯誤等原因,經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簽訂,單次扣1-3分。
(2)中標之后拒絕簽訂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單次扣5-10分。
(3)無正當理由未及時開具發票給我方,單次扣1-3分。
(4)未按合同約定價格開票,單次扣1-3分。
(5)注冊信息及基本資質證書不屬實,單次扣5-10分。
(6)因知識產權引起糾紛,單次扣5-10分。
第七條 供應商發生以下情況,將直接列入負面清單,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虛作假、欺詐、故意隱瞞、冒名頂替等行為的。
2.出現串標、圍標、陪標,或者以損害其他誠實競爭者的利益謀求中標的。
3.供應商通過惡意法律訴訟起訴我公司最終被法院裁定為敗訴的。
4.違反廉政協議,滋生腐敗現象的。
第八條 關于無效投訴的處理辦法
根據索普集團招標管理制度,投標人如對投標結果存有異議,可向監管部門提起投訴。但為了維護招標工作的嚴肅性,投標人所提出的投訴一旦被公司認定為無效投訴,單次扣除投訴人3分;如果投標人仍不接受解釋且采取重復投訴,甚至出現捏造事實、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惡意誹謗等嚴重擾亂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惡劣行為,可再扣除投訴人5-10分;投標人對同一事件的無效投訴或一年內累計無效投訴的次數達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情節嚴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負面清單供應商的消除
第九條 已被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通過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產品或服務質量滿足公司要求,原則上自考核滿一年以后,供應商可提出書面申請,經供應商能力確認流程鑒定后方可從負面清單中消除。具體流程如下:
1.供應商提出負面清單消除的書面申請以及針對考核項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關文件材料;
2.商務合作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供應商提供的文件材料進行確認,必要時組織現場考察;
3.商務合作部根據材料確認及考察情況提出建議,經相關部門會簽再報集團分管領導批準以后方可完成負面清單供應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各部門、各單位應努力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供應商負面清單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供應商負面清單的加入和消除總體采取誰加入誰消除的獨立自主處置原則,不同單位對同一供應商一年內的考核扣分累計達到15分以上,由集團商務合作部將其列為負面清單供應商。
第十二條 各部門、各單位對負面清單供應商的加入和消除均應在第一時間報送集團商務合作部,并由集團商務合作部統一在公司指定公告欄中進行公示。對已被某一單位列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其他單位在同一時期一律不得再與其開展新的合作;對所有已被累計兩次加入負面清單的供應商,各部門、各單位一律永久性停止與該供應商的合作。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生效,由集團商務合作部負責解釋,原《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試行)》(蘇索企字〔2020〕16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