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聘請法律顧問
招標文件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治企,結合單位運營實際,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現面向社會就本單位2023-2024年度法律顧問服務進行自主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概況:
(一)標的物名稱: 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法律顧問服務 ;
(二)投標截止時間2023年 3月29日 14 時00分(北京時間);
(三)開標時間2023年 3月29日 14 時00分(北京時間);
(四)開標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五)中標公示:中標信息將于開標后在索普集團官網公示,請各投標人登錄http://m.shyyl.com查詢。
二、招標內容: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協助聘方起草、修改、審查公司章程及內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2.根據聘方要求,起草、修改、審查聘方簽署的合同、協議、函件、招投標文件等各類法律文件;日常合同審核應在收到合同文件后24小時內審核完成,并提出明確的修改建議,2022年度公司實際簽訂合同約為500份;對于非本公司常用合同,法律顧問有起草合同義務;
3.應聘方要求,參加工作會議或商務談判,現場提供法律咨詢和意見,根據聘方需求提供法律意見書;
4.根據聘方要求,就聘方在對外經營及內部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和建議(必要時須出具《法律意見書》或相關文書)、律師函件等;
5.協助聘方建立法律合規風險防范體系,向聘方提供與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信息,指導聘方建立和完善法律文件檔案、企業危機管理機制和應對預案;
6.就聘方重大投資項目,在立項階段對投資方案進行法律審查,出具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7.為聘方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協助聘方制定相關保護方案及制度;
8.根據聘方提供的財務資料,對公司債權進行分析,對不良資產提出相應的處置方案;
9.對聘方員工進行法律知識講座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至少1次,內容包含但不僅限于與合同法相關的法律知識講座或典型合同案例分析;
10.每年為聘方開展一次全面法律風險評估并出具報告,含但不僅限于當年度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等;
11.對聘方法務管理相關人員(最多不超過2人)進行日常培訓,提升基礎法務知識;對聘方合同管理相關人員(最多不超過10人)進行合同管理專題培訓,提升合同起草及鑒別能力。
(二)非訴訟法律事務
1.為聘方進行有關的企業資信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
2.為聘方的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并分立、清算注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務;為企業重大投資、購并、重組進行律師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包括但不限于應邀參與企業重大投資、購并、重組的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處理聘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和處理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完善訴訟、仲裁應對機制,包括證據搜集、內部配合機制等一系列應對策略。
三、投標人資質與要求:
(一)投標人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5年以上的律師事務所,在鎮江市設有常駐機構且設立時間需在3年以上,擁有不少于10位專職執業律師,在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
(二)投標人應具備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年檢;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近3年沒有因法律服務質量問題導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判決或者裁決賠償的記錄;律師事務所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面臨重大訴訟以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甚至破產等狀態;
(三)律師事務所在資產重組、知識產權、勞動人事和工程建設管理等業務方面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尤其在處理建筑施工行業訴訟方面,近3年成功案例不少于3次(資料含有但不僅限于建筑行業糾紛委托處置合同與判決書/裁決書);
(四)投標人承諾指派至少3名執業律師組成法律顧問團提供服務,其中應至少包括2名主辦律師。主辦律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執業經驗不少于10年,其中至少含一名一級律師職稱;投標人每周必須指派一名執業律師到公司指定地點坐班一天,重點審查合同并處理相關法律事務,該坐班律師職業經驗不少于8年,且對建筑施工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實務經驗豐富。
(五)主辦律師熟悉國有企業經營特點,近三年具備為國有大型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的執業經歷,有豐富的法律咨詢、合同談判和投資論證經驗,熟悉聘方經營行業范圍相關法律法規。
(六)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
(七)本次招標如果投標單位系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招標人不予接受。
四、投標:
(一)報價方式:投標人提供根據本項目招標內容的法律顧問服務費打包價(2年),包含專項法律意見書、合同起草等全部費用。報價為含增值稅服務價。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票;
(二)付款方式:采用先服務后付費方式現匯結算法律顧問服務費,即招標人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當最遲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將本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支付給中標人。如投標人不接受招標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報價書中明確能夠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評標時作為參考。
(三)本項目投標通過線下方式進行,投標文件應提供材料:
1.執業證書、營業執照、投標機構基本情況介紹、從業經驗及獲得資質或獎項證書一覽表,近3年建筑施工行業訴訟成功案例;
2.投標人承接本項目的法律顧問團及主辦律師姓名、聯系方式、基本情況以及相關執業經歷介紹,投標人聯系方式;
3.法律顧問工作承諾函及服務方案(包括服務條款、內容、項目等);
4.根據本項目招標內容的法律顧問服務費打包價(2年),包含專項法律意見書等全部費用;
5.投標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資料請裝訂成冊(正、副本各一份),以標袋形式密封,標袋封口處必須加貼“封條”,封條“格式自定”,封條上加蓋公章、法人章,填寫密封日期;標袋封面上必須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方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必須在投標截止日之前寄達或送達。逾期將作為作廢標處理。
(四)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通信請密封寄:
公司: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資采供處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8號
郵編:212006
收件人:賈超
聯系電話:18362010046
(五)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
聯系單位: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資采供處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8號,郵編:212006
招標業務負責人:黃文彪 電話:15996806970
五、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一)開標
本項目由招標人組織評標小組負責開標工作,對各投標人進行綜合評標,確定最終中標人。
1.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便于評標小組在開標現場電話聯系。
2.評標小組不得泄露各投標人的報價。
(二)評標
1.評標小組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標,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價中標。
2.對未中標的單位,不另發通知,投標資料不予退回,作為優先備選合作方資料保存。
3.中標人應在招標結果公布后一周內與我公司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如有中標人無故逾期不簽合同,我公司有權取消該中標人的顧問服務資格。
(三)流標
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作流標處理,并將相關投標方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一年內不再接受參與投標工作。
(四)廢標
凡投標人不具備招標人明確要求資質的,或投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標人有關要求的問題,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作廢標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
(二)本次招標如果投標人系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招標人不予接受。
(三)投標人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列入招標人供應商負面清單。
(四)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投標即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標人對違反約定的投標人或中標人將按《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試行)》對投標人進行管理考核。
(六)本次招標解釋權歸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綜合管理處所有。
法律顧問公開招標報價書
一、標的物名稱: 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法律顧問服務
二、標的物報價:
名稱 | 報價(元) | 稅率 |
索普工程年度法律顧問服務 |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報價需滿足此次公開招標書要求。
2.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價中標。
四、投標方其他說明事項:
投標方:
簽字蓋章
江蘇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聘請法律顧問公開招標文件(5).docx
附件2 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