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造氣工藝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煤氣化裝置
工程勘探
邀
標
文
件
邀請招標人: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 2019 年 4 月 2 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投標人須知
第二部分 工程地質勘察合同
第三部分 投標文件編制要求
第四部分 評標辦法
第一部分 投標人須知
項目名稱 | 醋酸造氣工藝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煤氣化裝置 | |||
建設單位 | 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 | 工期 | 18日歷天 | |
建設地點 | 江蘇省鎮江市象山鎮長崗 | |||
建筑工程 | 招標范圍 | 工程勘察 | ||
聯系人 | 蔡可慶 | 投標保證金數額 | 無 | |
電話 | 13775352194 | 工本費 | 無 | |
投標有效期 | 投標截止日60天內有效 | |||
投標文件份數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19 年 4 月 11 日17 時 | |||
開標時間 | 時間: 2019年4 月12 日 10時 | |||
地點: 江蘇索普(集團)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
1、項目概況
該項目位于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內。勘探區域見附件,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現對該場地地形勘察進行邀請招標。投標方所提供的勘探文本需經市規劃院審核蓋章。
2、投標資格及投標人
投標人應具有不低于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資質和具有承擔本項目工程地質勘察的管理及技術人員力量。
3、投標費用
投標人應承擔其投標文件編制與遞交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業主對上述費用不予承擔。
4、投標預備會和現場考察
4.1投標人應進行詳細地現場考察,以獲取那些需自己負責的有關投標文件編制和簽署合同所需的資料。考察現場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業主對投標人進行的現場考察給予必要的協助。
4.2現場考察后的問題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提出,業主將給予必要的書面答復。
5、招標文件的內容
5.1招標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5.1.1投標人須知
5.1.2工程地質勘察合同主要條款
5.1.3投標文件編制要求
5.1.4評標辦法
5.1.5投標報價。
5.1.6在投標時間前招標人發出的各類補充文件。
5.2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須知、投標文件格式以及基礎資料。不能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5.3不論是否提交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對招標文件的內容進行保密,并對提供或泄露給第三者承擔相應責任。
6、招標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在發出招標文件后2天之內以書面的方式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在發出招標文件后3天之內以書面形式答復要求澄清的問題。此書面答復(包括對詢問的解釋,但不說明詢問的來源)將發給所有投標人。
7、投標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標截止日以前,由于各種原因,不管是招標人主動提出的,還是答復投標人澄清要求的,可以以頒發修改書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
7.2修改書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已經取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并對他們起約束作用。
7.3招標人為本招標項目所發出的一切文件及按規定發出的修改書(應該加蓋業主簽章),均應視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8、投標文件編制的原則
8.1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本工程的設計要點和總平面布置圖,結合自身的工作經驗,制定合理的工程勘察方案(合理布置鉆探點、靜力觸探點及取樣試驗等)并確定報價,勘察方案應滿足后期工程設計和審圖中心的審核要求。投標單位按照工程勘察實施的范圍、工作內容、后期服務等自行報價。本工程按最低價中標。
9、投標文件的內容
投標文件包括招標文件所要求的以下內容:
9.1投標函;
9.2授權委托書;
9.3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9.4投標報價一覽表;
9.5技術方案;
10、工程地質勘察費用報價
10.1除非招標文件中另有明確規定,工程地質勘察費用報價是指為完成項目勘察工作所涉及到的全部費用,包括:勘察設計方案制定、工程勘察報告送審并通過審圖中心的審核以及鉆探施工費、靜力觸探費、取樣費、標貫測試、重型動力觸探、工程勘察技術費、室內試驗費、室內試驗技術費、波速測試費、設備進出場費等,提供八套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有關文件資料、工程后期勘察服務費、工程樁判巖服務費等最終為完成該工程的工程地質勘察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取費以國家現行《2002年修訂本---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為基礎,按市場價位自行報價。本工程按最低價中標。
11、投標文件的有效期
11.1自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算起,投標文件有效期為60天。
11.2在原定投標有效期期滿之前,如果出現重要變更等特殊情況,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延長有效期。這種要求和答復將以書面形式進行。同意延期的投標人,不需要也不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但需要相應地延長投標的有效期。
12、投標保證金(無)
13、投標文件的包裝和裝訂
13.1投標文件為一份正本文件及一份副本文件。
13.2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
13.3投標文件正、副本合在一起包裝。
14、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14.1所有投標文件應密封,并蓋騎縫章。
15、遲到的投標文件
招標單位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均作為無效投標文件,并將原封退還投標人。
16、投標文件的修改
在遞交投標文件后,不能更改投標文件。
17、過程保密
17.1開標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標人合同為止,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的有關資料,和與授予合同有關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標人或該過程無關的其他人員泄露。
17.2投標人在此過程中對業主施加影響和任何努力,都將導致取消該投標人的投標。
18、錯誤的修正
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19、投標文件的評價與比較
19.1招標單位將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價,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1)勘探技術方案;
(2)勘察人員技術力量;
(3)工程地質勘察報價;
20、合同授予的條件
22.1招標人與中標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依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合同。
21、中標通知書
21.1 中標通知書將成為合同組成部分。
21.2 按“須知”規定,在與中標人簽訂了合同,招標人將及時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
22、未中標投標文件
22.1未中標的投標文件不退還給投標人。
第二部分 投標文件格式
投標函
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
1、根據已收到的 項目
招標文件,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圖紙和其他有關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幣,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承擔 的地質勘察。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 天(日歷日)內完成地質勘察并提交勘察報告。
3、如果我方中標,將派出_____________(項目負責人)作為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4、我方接受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的工程款預付及支付條件。
5、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 (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參加 (招標人)的 工程的投標活動。代理人在投標、開標、評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權。特此委托。
附件:授權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投標文件編制要求
1、項目名稱及地點:
項目名稱:醋酸造氣工藝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煤氣化裝置
項目地點:江蘇省鎮江市象山鎮長崗
工程重要性等級:二級
2、勘察階段和等級:
勘察階段:詳細工程勘察
勘察等級:不低于乙級
3 適用標準規范:
《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 JGJ79-2012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 JGJ94-2008
《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 GB50330-2013
《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JGJ72-2004
《建筑結構設計術語和符號標準》 GB/T 50083-1997
《土工試驗方法標準》 GB/T 50123-1999
《工程巖體試驗方法標準》 GB/T 50266-2013
《工程巖體分級標準》 GB 50218-2014
與本工程有關的國家相關規范和規程
4、 建構筑物特性及荷重:
見《勘察委托書及巖土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勘探范圍:1、2、3、4
5、勘察技術要求:
巖土工程勘察應符合《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和《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程》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基本要求,按不同建、構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詳細的巖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對建筑地基應做出巖土工程分析評價,并應對基礎設計,地基處理、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等具體方案做出論證和建議。主要應進行的工作包括如下但不限于此的內容:
5.1按單體建(構)筑物或建(構)筑物群提出詳細的巖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所需要的巖土參數;對建筑地基做出巖土工程評價,并對地基類型、基礎形式、持力層、基礎埋深、地基處理、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質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議。
5.2 查明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展趨勢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建議。
5.3 查明埋藏的河道、溝浜、墓穴、孤石等對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5.4 對建筑物所處的邊坡及邊坡擋墻的穩定性做出評價;闡述擋墻上端內側是否適合作建構筑物的基礎持力層;提出基礎埋深及基礎附加應力對邊坡的穩定性分析。
5.5 對深基坑開挖尚應提供穩定計算和支護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論證和評價基坑開挖,降水等對地面變形、鄰近工程的影響。預測施工中可能產生大量坍塌或涌砂;涌水的地段等。提出超前支護措施或其它可能采取的支護結構方案和設計參數。
5.6 詳細查明建筑物范圍各層巖土的類別、結構、厚度、坡度、工程特性,提供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當樁端持力層為基巖時,宜采取巖樣進行飽和單軸抗壓強度試驗,必要時尚應進行軟化試驗。
5.7 查明地下水埋藏條件及凍結深度,當基坑降水設計時尚應查明水位變化幅度與規律,提供地層的滲透性的各項技術參數,提出水、土及地下礦物質對建筑材料和金屬的腐蝕性評價。明確提出抗浮設計水位和抗滲設計水位。
5.8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間可能產生的變化及其對工程的影響,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議。
5.9對需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變形計算參數,預測建筑物的沉降,差異沉降或整體傾斜。 當采用室內壓縮試驗確定壓縮模量時,試驗所施加的最大壓力應超過土自重壓力與預計的附加壓力之和,試驗成果用 e-p 曲線表示(例如提供Es1-2,Es2-4...曲線圖)。
5.10 提供樁基設計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并確定單樁承載力;提出樁的類型,長度和施工方法的建議,按以下要求進行闡述:
5.10.1明確樁基的類型(端承樁、摩擦樁、復合地基等),闡明持力層的名稱、樁的長度及各項設計參數,確定單樁承載力和群樁的沉降以及選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如果采用復合地基,還需明確復合地基的材料,處理完后可能達到的地基承載力,提出設計所需的地質資料和樁承載力特征值估算表。
5.10.2對樁基承受水平荷載、側向推力及位移作出合理估計。并提供估算結果一覽表。
5.10.3分析樁側堆載,樁側開挖引起地基土的水平移動對樁基礎的作用。
5.10.4分析樁基施工及擠土效應對臨近已有工程的影響,提出保護措施及監測方案。
5.10.5提出樁基沉降計算參數,估計單樁和群樁的沉降量,驗算軟弱下臥層強度。
5.10.6對欠固結土和有大面積堆載的工程,應分析樁側產生負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對樁基承載力的影響,并提供負摩阻力系數和減少負摩阻力措施的建議。
5.10.7評價成樁的可能性,論證樁的施工條件及其對環境的影響,并提出保護措施的建議和提出樁基施工的注意事項。
5.11 判斷是否存在液化土并提出液化等級及液化深度,如果有液化側向擴展的地段,分析土流動時的側向作用力。
5.12 對場地與地基的地震效應作出評價和進行地震安全性評估,并提出勘察場地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設計地震分組、建筑場地類別,特別應判明場地內是否存在斷裂帶和斷裂帶的分布范圍及活性,劃分對建、構筑物有利、不利和危險地段,判明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5.13 對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礎類型、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降水方案進行初步分析評價。對深基坑開挖尚應提供穩定計算和支護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論證和評價基坑開挖,降水等對地面變形、鄰近工程的影響。預測施工中可能產生大量坍塌或涌砂;涌水的地段等。提出超前支護措施或其它可能采取的支護結構方案和設計參數。
5.14 填土應根據物質組成和堆填方式進行分類,調查填土的來源、堆積年限和堆積方式,查明填土的分布、厚度、物質成分、顆粒級配、均勻性、密實性、壓縮性和濕陷性。查明場地挖填方區分界線。判斷回填土層對樁基是否會產生負摩阻,并提供相關設計參數。
5.15 填土的壓縮性和濕陷性應采用現場原位試驗確定;對壓實填土應測定其干密度,計算壓實系數;提供填土的壓縮模量,并預估填土的后期沉降。壓實填土地基承載力,應通過靜載荷試驗并結合動力觸探、靜力觸探、標準貫入等原位試驗結果綜合判定。現場靜載荷試驗,要求壓板面積≥2.0㎡,試驗要點按《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附錄A執行。
5.16 填土的巖土工程評價應闡明填土的成分、分布和堆積年代,判定地基的均勻性、壓縮性和密實度;必要時應按厚度、強度和變形特性分層或分區評價。當填土底面的天然坡度大于20%時,應驗算并闡述其穩定性。
5.17 提出人工填土的承載力、壓縮模量、壓實系數等計算參數和質量評價,以及地基處理措施的建議。
6、勘探點布置
6.1勘探線應垂直地貌單元、地質構造和地層界線布置,每個地貌單元均應布置勘探點,在地貌單元交接部位和地層變化較大的地段,勘探點應予加密。對巖質地基,勘探線和勘探點的布置以及勘探孔的深度應根據地質構造、巖體特性、分化情況等按地方標準或當地經驗確定;對土質地基應符合規范GB50021第4.1.15~4.1.17條。
6.2 勘探點布置詳見《巖土工程勘察布點圖》,控制性鉆孔占總勘探孔數約1/3。
6.3 勘察單位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調整工作量,以確保勘察工作的數量和質量。
7、勘探孔深度及終孔要求
詳細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礎底面算起,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7.1本工程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應達到預計樁長以下5d(d為樁徑),且不得小于3m,建議深度不小于30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應滿足下臥層驗算要求,對需驗算沉降的樁基,應超過地基變形計算深度,建議深度不小于40m。
7.2控制性勘探孔深度應同時滿足以下原則確定:
7.2.1確定樁基持力層和穩定地層厚度,鉆至預計深度遇到軟弱層時,勘探孔深度應予以加深或鉆透;
7.2.2判明樁基持力層范圍內有無軟弱下臥層或溶洞等不良地質現象;
7.2.3滿足樁基變形計算深度和下臥層驗算要求,當地基條件較好而推薦采取天然地基方案時,也應滿足地基變形計算深度要求;
7.3勘探單位根據現場地質的復雜程度可及時調整勘深度,并及時向設計人員反饋情況。
8、取土試樣孔和原位測試孔數量要求
8.1取土試樣孔和進行原位測試的勘探點應結合地貌單元、地層結構、和土的工程性質布置,其數量不得少于勘探點總數的1/2~2/3。鉆探取土孔的數量不應少于勘探孔總數的1/3。當在地基主要持力層內,對厚度大于50cm的夾層或滲鏡體應采取土試樣或進行孔內原位測試。
8.2為基坑工程設計進行的土的抗剪強度試驗,應滿足規范GB50021第4.8.4 條的規定。
8.3當土層性質不均勻時,應增加取土數量或原位測試工作量。
9、勘察單位應提供的技術文件
9.1勘察單位應按規范提供巖土工程評價報告,報告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勘察目的、任務要求和依據的技術標準。
擬建工程概況。
勘察方法和工作布置。
現場地形地貌、地層、地質結構、巖土性質及均勻性。
各項巖土技術指標,包括強度參數、變形參數和地基承載力的建議值。
地下水的埋藏狀況、類型、地下水位及其變化。
水和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
不良地質作用的描述和評價。
場地穩定性和適宜性的評價。
土的凍結深度、凍脹性和膨脹性。
場地液化和地震效應性的評價,場地類別的劃分。
樁基的設計參數、樁類型、長度和施工方法等的建議。
基礎持力層、基礎埋深、地基處埋和其它工程地質問題的結論和建議。
人工填土的承載力、壓縮模量、壓實系數等計算參數和質量評價,以及建議地基處理措施。
道路、停車場和鋪砌基層做法的建議。
9.2報告應附上以下圖表,但不限于此:
鉆孔布置圖和鉆孔柱狀圖
工程地質剖面圖
原位測試成果圖表
室內試驗成果圖表
巖土工程特性表
標準貫入試驗成果表
地基動力參數(按GB/T50269-2015《地基動力特性測試規范》附錄A提供參數)。
天然地基、樁基持力層層頂等高線圖
第四部分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最低價進行評標。即對投標人的勘察資質、勘探技術方案、勘察單位的技術力量、勘察報價、勘察工期等進行綜合考慮,最低價者為中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