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稐l例》著眼于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不同環節進行了細致規范。
針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應急工作,《條例》明確了三項制度、一個機制和四方面應急管理保障要求,即:應急預案制度、定期應急演練制度和應急值班制度,第一時間應急響應機制,人員、物資、科技、信息化等方面應急管理保障要求;同時,規定了應急工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制修訂應急救援預案是應急工作的重中之重?!稐l例》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特點和危害、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結果編制應急救援預案;第六條要求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發生法律法規、機構職責、資源條件、重大風險或者其他變化時應當及時修訂應急救援預案,同時第七條規定應急救援預案應到有關部門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應急演練制度。應急演練是確保及時、科學、高效、有效應急處置的一項重要工作?!稐l例》第八條規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同時規定有關部門抽查演練;第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在演練中發現應急預案存在重大問題要及時修訂。
★應急值班制度。當好黨和人民的守夜人是新時代對應急管理工作者的要求?!稐l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規模較大、危險性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成立應急處置技術組,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
★第一時間應急響應機制。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做出積極響應、采取有效措施是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的關鍵一環?!稐l例》第十七條規定,事故發生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控制危險源,搶救遇險人員,組織人員撤離,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維護好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同時,如果超出本單位應急能力,應及時向有關單位或者部門請求支援。
★應急管理保障要求。為了保障應急制度和機制的實施,《條例》提出了對人員、物資、科技、信息化等方面的應急保障要求。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對事故應急工作全面負責。第十條規定,高危行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小型企業或者微型企業等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且可以與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產業聚集區域內的單位可以聯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第十一條明確了應急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第十二條提出了應急救援隊伍情況報送和公開要求。第十五條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的應急教育職責。第十六條規定可以通過信息化手段辦理應急預案備案、報送應急演練情況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等信息化措施。第十九條明確了事故應急救援費用承擔的原則。
★法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應急預案制修訂、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等事故應急工作,生產經營單位都負有主體責任?!稐l例》明確規定了違法追責的情形,比如第三十條明確了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追究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第三十一條明確了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追究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第三十二條明確了責令限期改正和處以罰款的違法行為,第三十三條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