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索普集團法律訴訟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正式試行,進一步規范企業訴訟事務管理,保證訴訟案件處理過程合法、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同時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國有資產損失。
《制度》明確,集團法務室是法律訴訟的管理部門,各部室和直屬單位為訴訟管理的基本單元,遵循風險評估、授權處理、共同配合、充分協商、協調必要關系相統一的原則,以及堅持合法、及時、準確和節省的原則,以預防為主,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
根據《制度》,各單元發生的訴訟、仲裁等案件應統一交由聘請的律師作為代理人負責案件的立案、收集證據、庭審等相關訴訟活動,并全力配合提供訴訟案件涉及的事實情況及證據材料。案件訴訟終結后,應編制結案報告,通過案例剖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范同類風險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