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氣化爐高溫熱電偶及配件年度框架協(xié)議招標文件.doc
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保障部招標文件
1. 報價須知
1.1 招標貨物名稱:高溫熱電偶及配件一批。
1.2 交貨地點: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 交貨期:30天。
1.4 付款方式:每月下單后貨到13%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到兩個月付款,現(xiàn)匯結算。
1.5 開標時間:2020年07月09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
1.6 開標地點: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保障部。
1.7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xié)議招標,協(xié)議有效期自2020年07月09日到2021年07月08日止,供應商中標后應提供二萬元的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可以以貨款抵押。如中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有權扣除保證金。
1.8 中標方在本標書范圍內所提供的產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一年內有兩次退貨的或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我司產生損失的,我司有權要求終止合作,并扣除相應的保證金。
1.9 報價須知:報價為含13%增值稅送到價。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guī)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fā)票。
2. 投標人資質
2.1 如投標人為生產廠家,必須要有較好的業(yè)績且無不良記錄。確定中標后,在簽訂合同前,投標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資質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煤化工行業(yè)良好的使用業(yè)績(五家以上近五年內合同)。
2.2 如投標人為經銷商,必須具有合法經銷資質。經銷商必須提供廠家授權的代理證明材料。
2.4 投標人必須具備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要求電話聯(lián)系后8小時內必須給予回復,明確解決方案。
2.5 出賣人所供產品引起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由出賣人承擔一切后果,買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報價貨物清單及技術要求
3.1 招標清單
序號 | 物料名稱 | 型 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1 | 氣化爐高溫熱電偶 | 詳見附件2 | 支 | 25 |
2 | 高溫熱電偶調節(jié)桿 | 詳見附件2 | 套 | 3 |
3 | 高溫熱電偶安裝法蘭 | 詳見附件2 | 套 | 3 |
4 | 氣化爐升溫熱電偶 | 詳見附件3 | 支 | 3 |
注:在滿足我公司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此清單單價乘以數(shù)量的總價累計之和作為評標依據。
3.2 技術要求
3.2.1 招標清單中的數(shù)量為預估數(shù)量,實際送貨量以我司每月下達的計劃為準。
3.2.2 滿足數(shù)據表要求,且高溫熱電偶連續(xù)使用時長需達到150天左右。
3.2.3 報價時請將品牌及型號填寫完整,便于招標人評標時作為依據。
4. 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4.1 開標
我司評標小組負責開標工作,對各投標方報價進行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4.2 評標
評標采取第一輪確定兩家中標候選人,第二輪根據中標候選人的二次報價確定中標人的評比方式。
4.2.1 在能夠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價最低的兩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4.2.2 評標小組在開標現(xiàn)場電話聯(lián)系,要求兩家中標候選人進行二次報價,總價低者中標。
4.2.3 在1.5指定開標時間的當天,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中標候選人必須在的接到電話后10分鐘內進行第二次報價,否則視為放棄二次報價機會;如評標小組開標現(xiàn)場電話聯(lián)系不上中標候選人,則視為放棄二次報價機會。放棄二次報價機會的以其第一次報價為準。第二次報價高于第一次報價的,以第一次報價為準。
4.2.4中標價格因二次報價發(fā)生變化的,中標人須應招標人的邀請在1688大企業(yè)采購平臺上按中標價格重新報價。
4.2.5 評標小組不得泄露各投標人的報價。
4.3 流標
招標方如發(fā)現(xiàn)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我司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我司評標小組評定作流標處理,并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一年內不再接受參與我司招標工作。
4.4 廢標
凡投標方不具備生產經營資質的,或招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未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3.2條款要求)等情況,經我司評標小組評定,作廢標處理。
5. 其他注意事項
5.1 中標方應保證產品各項指標符合標準,無強制要求的應符合我方技術要求,否則應及時調換或退貨處理。
5.1.1 標的物中需檢驗的品種,經我司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收貨,否則做退、換貨處理;如供方延遲交貨,每延遲一天承擔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延期交貨超過7天,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另找第三方完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因品種規(guī)格較多,中標方需派專人送貨到我方倉庫共同驗收卸貨。
5.1.2 不合格貨品我司會及時通知中標方,如有異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需仲裁,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執(zhí)行。仲裁期間中標方應保證我司供應,不影響我司正常生產運行。
5.2 如因中標方原因,對我司生產造成影響的,我司將依法追究投標方相關責任。
5.3 中標供應商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我司簽訂合同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列入我司供應商負面清單。
5.4 我司將按《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guī)定》對供貨商進行管理考核(詳見附件1)
5.5 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保障部
地址:江蘇省鎮(zhèn)江市京口區(qū)丹徒長崗,郵編:212006
聯(lián)系人:李潔,手機:18912803578,電話:0511-88995004,
負責人:徐國仲 手機:13952886350,電話:0511-88995235
6. 請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報價投標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認可。本次招標解釋權歸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保障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