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標文件
我公司現需采購厭氧復合菌,采用自主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供應商,特邀請貴單位參與投標。
一、招標概況:
(一)標的物名稱:厭氧復合菌;
(二)交貨時間:2023年3月17日前到貨;
(三)交貨地點: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倉庫;
(四)投標截止時間:2023年3月8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五)開標時間:2023年3月8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六)開標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七)中標公示:中標信息將于開標后在索普集團官網公示,請各投標人登錄http://m.shyyl.com查詢。
二、招標內容:
(一)標的物內容
物料編碼 | 物料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04020200000069 | 厭氧復合菌 | CFU/g≧109 | 千克 | 1000 |
(二)技術要求
1.厭氧復合菌主要用于提升EGSB厭氧反應罐COD去除能力,降低生化處理出水COD指標,提高EGSB的耐沖擊能力,縮短系統沖擊后的恢復時間,降低毒性污染物對厭氧反應的影響,提高廢水處理系統的穩定性和抗沖擊能力、降低故障頻率。
1.1投標方需免費提供技術服務,可以派人指導厭氧復合菌的投加使用,避免招標人因使用方法原因影響使用效果,如不派人至現場指導,則視為認可招標人使用操作方法。
1.2菌種投加后要在一周期內COD的降解要提升80%以上,使用后達不到效果或要求的,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支付貨款。
2.硝化菌種技術要求:
項目名稱 | 單位 | 技術指標 |
有效菌總數 | CFU/g | ≧109 |
保質期 | 年 | ≧2 |
注:招標人將對招標人提供的產品進行不定期抽檢,如產品在有效期內,抽檢不合格將按照招標人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厭氧復合菌種要求為復合菌的降解COD能力達到招標人需求,即降解COD的降解率提升到80%以上,供貨方須提供本批次檢測報告,標的物需包裝完好,標識清楚。包裝置容器上應注明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商標、凈含量、批號、生產日期和產品標準號。
4.有合作意向的新供應商請提供相關行業使用業績(煤化工行業業績最佳或提供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使用證明),包括產品名稱、用戶名稱、聯系人及有效聯系方式、裝置名稱、處理規模,加蓋使用單位公章;待審核通過后將進行相關藥劑試用,試用符合招標人要求后,方能參與報價,否則報價無效。已經經過試用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必須使用試用合格的規格型號產品進行報價,如更換規格型號必須重新進行試用,否則報價無效,并根據招標人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投標人在投標前應去招標方現場確認現場水質及設施配置情況,請聯系技術負責人:焦國璋,電話:15805290979。
三、投標人資質與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經營應具備的合法資質。
(二)其他資質要求: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授權代理證書等。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違法案件當事人投標。
(四)投標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五)投標人應具備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要求電話聯系后8小時內必須給予回復,明確解決方案。
(六)送貨車輛必須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送貨途中注意安全,杜絕違章,發生異常情況時由中標人全權負責;進入廠區送貨車輛要求達到“國五”排放標準,嚴禁超限超載(行駛證核定總質量)。如有違反,招標人有權拒絕收貨。
(七)投標人所供產品引起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由投標人承擔一切后果,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投標:
(一)報價方式:報價為含增值稅送到價。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票。
(二)付款方式:貨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到60天內付款,付款方式為現匯。如投標人不接受招標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網站“交易信息”欄目或線下報價書中明確能夠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評標時作為參考。報價為含稅價,如有不同請注明。
(三)本項目投標可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進行:
1.采用線上投標需嚴格按照1688線上格式要求填寫報價,如需上傳報價單需加蓋報價章,同時上傳招標文件中所規定的資質材料。
2.采用線下投標應將報價書及相關資料以標袋形式送達,標袋外包裝必須用“封條”密封,封條“格式自定”,另需加蓋公章、法人章,填寫密封日期;在標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方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如快遞郵件破損或封面無投標注釋被誤拆,我方概不負責;且必須在投標截止日之前送達,逾期將作為作廢標處理。
(四)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通訊請密封寄:
公司: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保障部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01號
郵編:212006
收件人:金堅
聯系電話:13951400185
(五)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
聯系單位: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保障部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01號,郵編:212006
招標業務聯系人:金堅 電話:13951400185
技術咨詢聯系人:焦國璋 電話:15805290979
招標部門負責人:解云 電話:13913442555
五、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一)開標
在能夠滿足招標人技術要求及供貨期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價最低的一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二)評標
1.在能夠滿足招標人技術要求及供貨期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價最低的一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三)流標
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流標處理,并可將相關投標方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一年內不再接受參與投標工作。
(四)廢標
凡投標人不具備招標人明確要求資質的,或投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不符合技術要求條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標人有關要求的問題,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廢標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違約責任:
1.如出賣人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或提供服務,出賣人將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從貨款中扣除,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的違約金逾期每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0.5%計收。但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超過2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出賣人五個工作日內返還買受人合同貨款并按合同總額10%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2.出賣人交貨后,如果貨物經檢驗不合格的,買受人可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1)買受人選擇換貨的,換貨所產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經買受人同意出賣人換貨的,需在買受人第一次驗收不合格之日起7日內供貨,逾期供貨的,違約責任參照第1款執行。如果出現兩次經檢驗不合格的情況,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需在檢驗不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返還買受人合同貨款,并賠償合同總貨款的10%違約金給買受人,買受人在出賣人返還貨款之前,有權質押貨物,質押期間如產生倉儲費,該倉儲費由出賣人承擔。
(2)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退貨所產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需在檢驗不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返還買受人合同貨款,并賠償合同總貨款的10%違約金給買受人,買受人在出賣人返還貨款之前,有權質押貨物,質押期間如產生倉儲費,倉儲費由出賣人承擔。
3.因出賣人的產品質量、逾期交貨等原因給買受人造成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的所有違約罰款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二)中標人中標以后應嚴格按照標書約定與招標方簽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做好物資供應和服務工作。對中標人所有違背標書及合同約定的行為,招標人均可持續保留與中標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權利?!?/span>
(三)對需檢驗的品種,經招標人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收貨,否則做退、換貨處理;長期合約的中標人如出現三次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情況,視為中標人無能力保障產品質量,招標人有權終止此次招標合同的執行。
(四)對不合格貨品招標人應及時通知中標人,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需仲裁,應按合同約定在規定時間內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執行。仲裁期間中標人應保證招標人供應,不影響招標人正常生產運行。
(五)如因投標人不能正常履約,對招標人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的,招標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訴;如嚴重影響招標人生產經營活動的,招標人將依法追究投標方法律責任。
(六)投標人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列入招標人供應商負面清單,同時招標人將向阿里巴巴進行投訴。
(七)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報價投標即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標人對違反約定的投標人或中標人將按《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對投標人進行管理考核(詳見附件)。
(九)本次招標解釋權歸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應保障部所有。
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單位全稱)授權(全權代表姓名)(職務、職稱)為全權代表,參加貴方組織的招標有關活動,并對厭氧復合菌項目進行投標。
1、投標項目報價(含稅含運費一票制)為 元/千克人民幣,總價 元人民幣,稅率 %。
2、交貨時間:
3、我方承諾遵守招標文件中的全部規定;
4、我方承諾中標后雙方簽訂合同,并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
5、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招標文件,包括招標文件的補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同時完全接受招標文件所有條款。如果招標文件有相互矛盾之處,我方同意按招標方的解釋處理;
6、愿意向貴方提供任何與該項投標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報價或收到的任何報價。
7、對標書的不接受項:
全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投標單位(蓋章):
日期:
附件:
江蘇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
一、供應商的選擇
凡按國家標準及相關準則或規定組織生產銷售的原輔材料、備品備件、勞保用品等物資供應商以及運輸服務商,只要資質證照齊全且滿足我司招標要求,均視為我司合格供應商,參與我司組織的招投標、比價采購等商務活動。
二、供應商負面清單確定流程
(一)責任部門職責分工
使用部門:提供技術參數或提出服務要求,負責對采購物資或服務的質量進行驗收。
管理部門:監管使用過程,負責對標的物樣品或試供原料的質量進行檢驗,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術要求。
采購部門:通過線上或線下途徑不斷開發有能力滿足公司所需物資或服務的供應商。對目標供應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貨期、價格等維度作為篩選的依據進行資格初審。負責供應商的資料收集與檔案的建立。
監管部門:負責對采購流程的合規性進行監督。
(二)供應商負面清單確定流程
三、供應商的積分管理規定
(一)供應商積分考核
合作供應商初始積分為40分,從供應商的供貨質量、交貨周期、售后服務、資質信譽四個方面進行考核,每項10分。使用部門、管理部門、采購部門均可書面提出考核建議。供應保障部組織相關參與評標部門根據本規定對供應商進行考核并建立供應商考核情況登記表,根據扣分情況分為繼續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負面清單供應商??己擞浄种芷跒橐荒辏员豢己水斎掌鹩嫕M一年后,考核分自動清零。
1.繼續合作供應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間的,為可繼續合作的供應商。
2.限制合作供應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間的,為限制合作供應商。原輔材料采購三個月內不向該供應商發標書或詢價書,備品備件采購六個月內不接受該供應商投標或報價。
3.列入負面清單供應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單項扣10分的,列入負面清單供應商,停止繼續合作。
(二)供應商考核方法
1.原輔材料供應商考核方法
1.1質量方面
(1)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及時調換,未影響生產的,單次扣1-3分;影響生產的,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2)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未能及時更換,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3)所供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產品質量缺陷,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1.2交貨方面
(1)交貨時無質檢報告或合格證等必要資料的,單次扣2分。
(2)交貨時未按規定包裝的,單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貨,除了按合同條款進行相應處罰外,未造成影響的,單次扣2分;造成影響的,視嚴重程度單次扣3-10分。
(4)交貨過程中串通作假,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對我公司的售后服務要求不能及時響應,單次扣2分。
(2)售后人員不能及時解決問題,單次扣3分。
(3)在質保期之內,拒絕提供免費售后服務,單次扣5分。
1.4資信方面
(1)中標之后拒絕簽訂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視影響生產程度嚴重的單次扣3-10分。
(2)交貨后不能及時開具發票并送交至業務員,單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細開票,弄虛作假,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4)注冊信息及基本資質證書不屬實,視嚴重程度單次扣3-10分。
(5)違反廉潔協議,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6)因知識產權引起糾紛,除按合同規定執行外,視嚴重程度單次扣3-10分。
2.備品備件供應商考核方法
2.1質量方面
(1)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及時調換,未影響生產的,單次扣1-3分;影響生產的,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2)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未能及時更換,單次扣10分。
(3)所供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設備故障,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2.2交貨方面
(1)交貨時無質檢報告或合格證等必要資料的,單次扣2分。
(2)交貨時未按規定包裝的,單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貨,除了按合同條款進行相應處罰外,未造成影響的,單次扣2分;造成影響的,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4)交貨過程中串通作假,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對我公司的售后服務要求不能及時響應,單次扣2分。
(2)售后人員不能及時解決問題,單次扣3分。
(3)在質保期之內,拒絕提供售后服務,單次扣5分。
2.4資信方面
(1)中標之后拒絕簽訂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視影響生產程度嚴重的單次扣5-10分。
(2)交貨后不能及時開具發票并送交至業務員,單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細開票,弄虛作假,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4)注冊信息及基本資質證書不屬實,視嚴重程度單次扣3-10分。
(5)違反廉潔協議,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6)因知識產權引起糾紛,除按合同規定執行外,視嚴重程度單次扣3-10分。
3.物流承運商考核方法
3.1車船要求方面
(1)必須做到證照齊全,即:車船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罐檢報告;人員有駕駛證、資格證、押運證等,如不全單次扣2-5分。
(2)車船狀況保持完好、設施齊全,發現缺項損扣1-2分。
3.2計劃完成方面
(1)運輸單位須按發貨計劃安排車船完成運輸任務,否則單次扣2分。
3.3資信方面
(1)中標之后拒絕簽訂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視影響運輸程度嚴重的單次扣3-10分。
(2)不及時開具發票并送交至業務員,單次扣1分。
(3)未按實際運輸任務明細開票,弄虛作假,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4)注冊信息及基本資質證書不屬實,視嚴重程度單次扣3-10分。
(5)違反廉潔協議,視嚴重程度單次扣5-10分。
四、從負面清單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負面清單中的供應商只要通過整改,其產品或服務質量滿足我司要求,原則上滿一年以后可以申請從負面清單中消除。
(一)供應商提出申請
1.供應商提出負面清單消除的書面申請。
2.供應商提供針對考核項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關文件材料。
(二)確認與消除
1.供應保障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供應商提供的文件材料進行確認,必要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考察。
2.根據確認情況提出建議,報公司批準后從負面清單中消除。
注:供應保障部負責條款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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